■ 本報記者 王軍豪
本報通訊員 王娟
“以前,我們房地產企業必須等所有土地手續齊全后才能動工,現在竟然在還沒拿到完整土地手續的情況下,就能合法合規地開工建設了,這在過去是想都不敢想的事。”10月3日,山東春成置業有限公司負責人王攀難掩興奮地說,“經測算,這一創新模式為企業節省了大量時間成本,使項目得以提前開工建設335天。”
王攀說的創新模式,指的是莘縣推出的“先開工,后拿地”審批服務新模式。該模式突破傳統審批流程限制,允許企業在尚未完全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情況下,通過承諾制審批先行辦理施工許可手續,實現項目提前開工建設。這一創新舉措顯著降低了企業前期資金占用規模,有效緩解了開發初期的資金周轉壓力,避免了因土地手續辦理周期過長導致的工程進度延誤。
“購買地塊的資金問題目前是企業面臨的較大難題,如果購買地塊能分期付款,可以減少很大的資金壓力。”莘縣億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左紅田說。
不僅如此,在以往的傳統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中,企業往往面臨一個尷尬的“空窗期”——土地成功摘牌后,還需經歷漫長的審批環節才能正式破土動工。寶貴的土地資源在等待中被閑置。企業不僅要承擔土地閑置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還要應對資金長時間積壓導致的財務成本攀升。
2025年初,聊城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聊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聊城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聯合發布了《關于優化規劃許可與施工許可辦理流程的實施細則(試行)》,確定了優化工建審批要件流程,允許將土地出讓合同視作土地批準手續。房地產項目開發建設單位在繳納50%土地出讓價款,取得土地出讓合同、勘測定界圖和交地確認書后,無須提供不動產登記證書,即可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同時,由行政審批部門在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書中,對企業后續價款支付、違約解除、抵押拍賣等情況進行備注說明,企業在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前即可開工建設。
莘縣行政審批服務局依據細則要求,立即牽頭組織,聯合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相關部門進行會商,針對“先開工,后拿地”審批模式進行深入研究,根據上級文件確定莘縣“先開工,后拿地”審批模式具體實施方案。
“‘先開工,后拿地’模式重構了項目啟動邏輯,企業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作出相關承諾并提交核心材料后,即可同步啟動規劃方案審查、施工圖設計審查等多項關鍵前期耗時較長的工作,并且有效減輕了企業的資金壓力。”莘縣行政審批服務局黨組成員王磊說。
山東春成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的鉑悅園項目,在完成繳納50%土地出讓金后,就順利取得了編號為2024-144號的土地使用權。隨后,企業立即著手辦理后續各項審批手續。憑借土地出讓合同、精確的勘測定界圖以及正式的交地確認書等關鍵材料,該項目于7月7日先后獲得了由莘縣行政審批服務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值得一提的是,該項目在取得施工許可的當天就正式破土動工,創造了一個新紀錄——成為全省首個實現“先開工后拿地”模式的開發項目。
同樣受益于此的莘縣方恒置業有限公司方恒—御花園項目通過繳納半數出讓價款,即取得了該地塊的土地出讓合同。這一創新舉措不僅加速了項目的啟動進程,還為企業減輕了資金負擔。“如果全款拍下,就目前的公司經濟狀況來說實在是困難,先行繳納50%出讓價款,確實是幫我們減輕了很大的資金壓力。”莘縣方恒置業有限公司負責人安彥興說。
“提前近一年開工,離不開莘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完善的幫辦政策,每個階段都有專人幫辦指導。”王攀說。
莘縣行政審批服務局按照項目立項用地規劃、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4個審批階段,每階段各安排2人,共配備8名幫辦代辦人員,負責相關業務受理、承辦,提供政策咨詢、輔導、申請材料填寫、網上申報、材料代為轉交等服務。對于辦理時間較長的審批環節,幫辦專員進行提前介入指導,縮短辦理時限。
“政府審批部門變坐等申請為主動靠前,在土地出讓公告、成交公示期間即介入服務,對后續審批環節進行預審指導,將原本必須串聯的拿地與開工審批環節大膽并聯,大幅壓縮了項目啟動前的等待時間。”莘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局長史乃明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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