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3日,記者從聊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了解到,為規范我市托育服務收費管理,促進我市普惠托育體系健康發展, 我市制定《關于明確市區托育機構托育服務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的通知(試行)》(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市區(包括東昌府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區,下同)托育機構托育服務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
《通知》適用范圍為:在聊城市區轄區內開展3周歲以下嬰幼兒托育服務,且在衛生健康部門備案的公辦和普惠性民辦托育服務機構(以下簡稱托育機構)。
《通知》規定,托育機構托育服務收費項目包括托育費、住宿費、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其中托育費是指托育機構為嬰幼兒提供托育服務收取的費用。公辦和普惠性民辦托育機構收取的托育費實行政府指導價,非普惠性民辦托育機構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住宿費是指托育機構為嬰幼兒提供住宿服務收取的費用,收費標準由托育機構按照實際成本確定。服務性收費是指托育機構完成正常托育外,為嬰幼兒提供的由家長自愿選擇的服務而收取的費用,包括伙食費、車輛接送服務費、延時托管服務費。收費標準由托育機構按照成本補償和非營利原則確定。代收費是指托育機構為方便嬰幼兒學習和生活,在家長自愿的前提下,為提供服務的單位代收代付的費用,包括床上用品費、居民基本醫療保障費、兒童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收費標準由托育機構按照實際支出收取。
公辦和普惠性民辦托育機構托育費收費標準不同。公辦托育機構托育費每生每月最高收費標準為:托大班、混齡班900元;托小班1200元;乳兒班1600元。普惠性民辦托育機構托育費每生每月最高收費標準為:托大班、混齡班1400元;托小班1700元;乳兒班2100元。對備案的公辦和普惠性民辦托育機構招收的二孩、三孩嬰幼兒,托育費在托育機構實際收費標準的基礎上可再享受二孩每月300元、三孩每月400元的財政補貼。
《通知》明確,托育機構托育費按月、季度或學期收取,具體收取方式由托育雙方通過協議方式確定。伙食費按天計算,按月收取,每月應根據嬰幼兒實際在機構就餐天數結算,按月結清,多退少補。托育機構應當于次月15日前向家長公布收支情況。其他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應即時發生,即時收取,分項列明,據實結算。
其他縣(市、區)發展改革部門會同同級衛生健康部門制定轄區內的公辦和普惠性民辦托育機構托育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等相關收費政策。
文/記者 張承斌 通訊員 高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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